为贯彻国家体育总局打造青少年冬夏令营的指示精神,落实《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》,充分发挥体育活动在促进青少年体育技能普及与提高中的重要作用,着力解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运动需求和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,体育总局决定构建全国青少年冬夏令营体系。
自2018年起,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将通过2-3年时间,逐步构建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、覆盖全面、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市场化和网络化的青少年冬夏令营体系。青少司拟建立全国冬夏令营互联网服务平台,该平台是国家体育总局加强冬夏令营活动开展的一项举措。
(一)搭建功能完善的互联网运营平台,满足冬夏令营报名、数据统计分析、互动交流等功能,具备充分的扩展性与兼容性,可以实现后续软件升级和内容扩充。
(二)利用冬夏令营互联网运营平台,开展冬夏令营的活动信息收集、整理、组织管理工作。该平台对地方体育部门,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中心、协会,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的冬夏令营进行活动的发布、实现线上报名。实现所有冬夏令营活动数据的统计与导出,出具本年度全国冬夏令营活动情况分析报告。
(三)实现学员、家长参与冬夏令营的评分系统,及时、全面、科学地对冬夏令营做出评定与评级。
(四)无偿为征招单位进行冬夏令营网络平台开发运行、全面维护、及时升级,并建立专门的维护运行团队。
(六)应征招人不得为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)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,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()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(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)。
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征招单位报名,以邮寄(含快递)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电报、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。只有按征招单位要求预先进行报名的企业或组织方可参与评审。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(每页需加盖应征招人公章):
(二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(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,本授权书格式仅限报名时使用);
(四)项目实施方案:工作理解、平台架构规划、平台建设计划、平台运营服务方案;
(五)具有全国性青少年活动或赛事的网络服务平台开发业绩优先;(需提供合同或纸质文件复印件证明)
(三)应征招人须按征招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评审,如未能按时参加评审,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征招活动。每个应征招人指定的应征招代表不得超过两人。
(四)审核:征招单位收到材料后,将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征招的各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考评方案,对于最终遴选的单位将上网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体育总局青少司与最终遴选的单位商定项目合作有关事宜,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签订项目合作协议。
国家体育总局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邮政编码:100763联系电线网站联系电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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